时间:2024-10-11 10:3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整改实施主体:平顶山、焦作、商丘、周口、驻马店市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验收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整改目标:2025年12月底前建成飞灰填埋场16座,新增飞灰设计总填埋能力达到300万吨;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平顶山市:2024年将积存的飞灰全部转运安全处置;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焦作市:对原有两套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进行维修,2024年投入运行。建设全量化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快积存渗滤液处理,渗滤液调节池存量降至设计库容50%以下。
(三)商丘市:加强飞灰暂存管理,确保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2024年民权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2025年12月底前商丘市、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
(四)周口市:加强飞灰暂存管理,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2024年沈丘县、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2025年12月底前淮阳区、商水县、西华县、太康县、扶沟县、郸城县、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
(五)驻马店市:加快平舆县飞灰及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前期手续办理,2025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建成前,将渗滤液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渗滤液调节池存量保持在设计库容50%以下。
(六)省生态环境厅:一是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日常监管,规范飞灰贮存管理。二是出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营许可工作指南,规范经营许可证办理,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加快建设,拓宽飞灰资源化利用路径。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是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逐一明确利用、处置去向,加快积存飞灰处置。二是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理设施建设。三是2024年完成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隐患排查,形成“三个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治。
三十七、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郑州市煤炭工业集团公司芦沟煤矿5000吨煤矸石随意倾倒至厂区附近深坑中。漯河市舞阳县冠军瓷业公司粉煤灰随意倾倒违规占用耕地;鸿山供应链有限公司将5000余吨脱硫石膏在空地违规堆存。驻马店市遂平县华祥环境科技公司违规将大量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整改实施主体:郑州、漯河、驻马店市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整改目标: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郑州市:2024年完成郑州市煤炭工业集团公司芦沟煤矿倾倒的煤矸石清运,对随意倾倒煤矸石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漯河市:2024年完成舞阳县冠军瓷业公司违规堆放的粉煤灰清运;完成鸿山供应链有限公司违规堆放的脱硫石膏清运和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驻马店市:2024年完成遂平县华祥环境科技公司违规堆放的固体废物清运。
(四)省生态环境厅:一是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途径,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二是加强对违规倾倒、堆存、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私自排放、违规运输、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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