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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投资约144.98亿元!《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布

时间:2021-08-27 09:41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教育部 商务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办公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推行垃圾分类做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省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要持之以恒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拓宽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快全省地级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为和文明风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在区域化管理理念指导下,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的限制,跨市县建设具有规模效益的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和有机垃圾处理基地。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设施的系统谋划和优化布局,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避免无序建设、低效建设和重复建设。

坚持分类方向。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水平、地域特点、人口分布、气候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一刀切,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达标原则,探索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垃圾处理模式。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促进行业自律,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优化政府监管方式,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引导和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各方参与渠道,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理念和模式创新,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视技术进步对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推动作用。引导促进人工智能、5G 新信息技术与环卫行业不同领域间的整合发展,形成基于新信息技术的系统管理平台,推广技术先进可行的智能设备与设施,整体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长江经济带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具体目标如下: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及改造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11432.35吨/日。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0650吨/日,全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8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力争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1.建设要求: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式,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标志,便于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街道分级配合,落实生活垃圾投放制度。全区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确定垃圾桶体积、数量和摆放位置,并统一采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制定的垃圾桶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负责人将垃圾桶定时定点的运至生活处理设施或者资源回收利用站处理。加快老旧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设施设置规范、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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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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