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2 09:10
来源:云南人民政府
(四十七)倡导全民参与.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探索创建一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国资委、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四十八)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编辑: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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