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2 09:10
来源:云南人民政府
(二十二)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重点推进尾矿、磷石膏、粉煤灰、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培育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试点示范.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6%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能源局等部门参加)
(二十三)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在州市级城市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探索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企业逐步参与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发布交易价格指数.支持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旧件回收、再制造、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高值废弃物在线回收利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云南保监局等部门参加)
六、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二十四)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工业能量系统优化、区域能源优化、锅炉(窑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电机系统及变压器能效提升、机电设备再制造、清洁能源替代、“互联网+节能”、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形成200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
(二十五)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工业硅、石化、平板玻璃、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到2020年,力争完成4户火电企业14台燃煤火电机组420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4户钢铁企业25台(套)钢铁烧结机、球团综合脱硫率达到70%以上;110条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窑综合脱硝率达到55%以上;6户平板玻璃企业平板玻璃烟气脱硫工程综合脱硝率达到70%以上;实施工业硅冶炼烟气脱硫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省环境保护厅、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274户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67户氨氮超标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生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九大高原湖泊、重点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75%以上的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参加)
(二十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海绵城市试点示范等项目,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参加)
七、强化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细颗粒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垃圾渗滤液处理、多污染协同处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遴选一批节能减排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煤炭工业局、能源局等部门参加)
(二十九)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选择具有供需互补性的园区,推进区域热电联产、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三十)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技术评估体系和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绿色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机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建立省级节能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和交流转化平台,组建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基地(平台)等.落实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本地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编辑:洪翩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