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10:5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陈伟浩整理
在环保产业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垃圾焚烧处理作为城市固废处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可持续发展模式与经济效益的平衡问题愈发凸显。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指出,当前垃圾焚烧处理领域正面临收费水平偏低与征收难度较大的双重困境,这对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探索协同焚烧等而言,无疑构成了较大影响。这一现状不仅关乎垃圾处理效率与质量的提升,更深刻影响着整个垃圾焚烧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与未来走向!
在环保产业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垃圾焚烧处理作为城市固废处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可持续发展模式与经济效益的平衡问题愈发凸显。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指出,当前垃圾焚烧处理领域正面临收费水平偏低与征收难度较大的双重困境,这对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探索协同焚烧等而言,无疑构成了较大影响。这一现状不仅关乎垃圾处理效率与质量的提升,更深刻影响着整个垃圾焚烧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与未来走向!
徐海云
以下内容节选自《海云说》:
01BOT模式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虽然我国在汽车、高铁、电信等领域,通过技术引进与国产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这些行业具有明确的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与垃圾焚烧有着明显且鲜明的区别。
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初是由政府引进,而非企业(市场)的自发行为。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动力相对有限,因为政府通常采用“报销”制度,当面临技术和设备短缺时,更倾向于直接购买而非推动企业创新。相比之下,企业采取的“包干”制度更能激发其创新动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徐海云认为,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之所以可以快速发展,跟BOT模式的关联度很大。垃圾焚烧属于市政领域,本身具有工业化的属性,设备和技术相对比较复杂,盈利模式的不确定性是企业进入和投资的主要障碍。
BOT模式确立了明确的盈利模式,让企业有了可行的商业模式,并通过提供稳定的收益预期,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因此,BOT模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02理想的BOT模式 垃圾处理费是关键
垃圾焚烧行业的快速发展,BOT模式无疑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在超前规划的建设下,目前,我国垃圾焚烧的处理能力已经超过实际的焚烧量。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已经超过100万吨/日,而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是80万吨/日,也就是说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甚至有些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出现“吃不饱”的情况。
徐海云表示,从公共服务的视角出发,城市在处理垃圾时,为了确保系统的韧性和应对未来可能的增长或突发情况,如节假日垃圾量增加等,通常需要在设计能力上预留一定的富余。
比如实际需处理5000吨垃圾时,可能需要建设6000到7000吨处理能力的焚烧厂。所以,在项目建设时,设计处理能力一定要大于实际产生量,一般要预留出平均产生量10-20%甚至更多的富余比例,这样的设计不仅提升了系统的灵活性,也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了空间。
但以BOT项目的运营特性(即按处理量收费)来说,超出的处理能力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财务的角度,这种情况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投资,特别在国补退坡和垃圾减少的情况下导致了企业营收的显著减少,这一多一少,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徐海云强调,在当前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宏观上已经趋于饱和,但区域间发展相对不均衡时,该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但对于超出的焚烧能力,这既是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韧性的体现,因此,解决垃圾焚烧的富余能力不能只靠市场化。
理想的BOT模式应当寻求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理分担,不应完全由市场承担,政府应当承担起托底责任。其中,垃圾处理费是关键。
03还未达到饱和状态 工业垃圾协同焚烧是趋势
虽然目前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大于实际焚烧能力,甚至出现了一些垃圾焚烧企业“吃不饱”的现象,但在徐海云看来,垃圾焚烧行业还未达到饱和状态,也并不是“吃不饱”。
因为无论是台湾地区还是欧洲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的是协同处置方式,一般不会单独建设工业垃圾焚烧厂。在德国,部分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垃圾,也尽可能地与生活垃圾一起协同焚烧,以实现规模效益。
根据欧洲统计:2020年欧洲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量约为1亿吨,其中生活垃圾约为6千万吨,占60%;其余40%是来自工商业的垃圾。按照欧洲规划,到2035年,垃圾焚烧量将达到1.42亿吨,其中生活垃圾以及来自工业商业的垃圾各占约50%。
若按此比例来看,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未达到饱和状态。因为按目前我国工商业的发展水平,工商业垃圾的产生量还达不到欧洲发达国家占比总量40%的水平。因此,徐海云认为,我们应将不同类别、不同产业,甚至是不同区域的废物进行协同处置。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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