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8 13:17
来源:河北省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河北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9年底前,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建成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示范社区。2020年底前,各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石家庄、邯郸市作为首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张家口市作为2022年冬奥会协办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雄安新区要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按照“无废城市”标准规范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全面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美丽河北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有力助推我省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党建引领。坚持省级统筹、市级实施、部门指导,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强化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进步骤上,先易后难,以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生活社区为单元,推进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
3.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共同发展,相互衔接,重点突破,形成完整、协调、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4.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明确各方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相关技术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5.广泛宣传,形成时尚。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市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城市居民的“新时尚”。
(三)实施范围。主要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区(含容城、安新、雄县)城区,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
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沿海各县(市、区)城区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制度。
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河北部分,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建成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示范社区。
2020年底前,各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石家庄、邯郸市作为首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张家口市作为2022年冬奥会协办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底前,各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5%以上,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025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各市、雄安新区和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沿海各县(市、区)、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河北部分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雄安新区要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按照“无废城市”标准规范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张、废纸箱、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湿垃圾,即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4.干垃圾,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居民社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类。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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