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9 14:04
来源: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日前,广州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环〔2018〕1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市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高喆,联系电话:83203248,18420015028)
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和制备。9月底前,各检测实验室完成分析测试、数据上报。11月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分析评价、调查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市农业局、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规划委、林业和园林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环境保护部门编制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经省级技术审核后印发实施,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2018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与核实,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名单。对高度关注地块以及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同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规划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城市更新局等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三)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在2017年已签订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结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确定并公布2018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各区政府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确定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区要结合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布点情况,定期对2017年度确定的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的土壤进行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待广东省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防控工作方案出台后,严格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实施《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7%。(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五)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结合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规划委、各相关区政府参与)
(六)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需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实施,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区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各相关区政府参与)。
(七)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围绕化肥农药零增长目标,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安全减量使用、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示范推广范围,确保2018年底前主要农作物肥料和农药利用率均达到38%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参与)。自2018年起,在花都区逐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供销总社参与,花都区政府落实)。
(八)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广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结合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推进工作。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市农业局、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九)减少生活污染。加大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县一场”配置或统筹使用。推进全市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市城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十)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前期研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市农业局、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规划委、林业和园林局、各相关区政府参与)
(十一)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利用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调查结果,选择中轻度污染耕地集中连片的镇(街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于2018年底前率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全市试点面积力争不低于5000亩。(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规划委、环保局等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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