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3 15:30
来源:洛阳市政府
《洛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日前印发,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详情如下: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洛政办〔201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9日
洛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
为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7〕31号)要求,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立足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和任务,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壤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
源头管治,预防为主。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需要坚持保护优先和源头控制相结合。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加强对尾矿库、工业园区、垃圾处理设施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从源头上减少新增污染。
风险管控,分类治理。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程度、土地用途等,实施分类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提高防治成效。
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以省下达的耕地治理与修复、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等为重点任务,聚焦重点区域和主要污染物,着力突破治理与修复关键适用技术。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启动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模式。
管研结合,协调推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工程监管,完善治理与修复标准,推进修复技术产业化,完善治理与修复项目库,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综合能力。
(三)规划范围与时段
规划范围:洛阳市下辖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伊滨区、龙门管委会等9个市辖区,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等8个县,偃师市1个县级市,陆域面积约1.52万平方公里。
规划时段: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时段为2018—2020年。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18年,全市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0%;2019年,全市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40%;2020年,全市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5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各县(市、区)根据已掌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梳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污染土壤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等。2018年起,各县(市、区)逐步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按照《河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由环境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试点示范、治理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基础能力建设五大类项目构成。各县(市、区)要以完成本地目标任务为重点,遴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二)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实施样品采集、流转、分析测试等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详查点位进行核查,补充信息调查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企业布局特征、农作物类型等,及时调整详查点位。加强详查技术人员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加强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培训,各县(市、区)主要加强样品采集、保存、运转等方面的培训。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划定治理与修复区域,为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提供基础依据。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考虑土壤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农产品超标情况、农用地集中连片程度、农作物种类等,以耕地为重点,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宜阳县、孟津县为划定试点,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类别划定工作。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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