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5 14:19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近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详情如下: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2018〕5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
为坚决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土壤环境安全,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 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作战目标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6.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排放基数削减12%〔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得到逐步改善;洋垃圾零进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作战任务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82号)要求,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试点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
1.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我市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强农用地土壤详查的全程质控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总体思路与工作计划要求,依据广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核实并补充遗漏调查企业地块基本信息,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我市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工作。2018年完成我市298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采集、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2019年,基本完成辖区内需进行初步采样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采样监测工作,并开展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分析评价。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如期、保质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建立桂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清单和优控名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根据国家要求,2018年起完成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监测年度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全覆盖。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大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力度。结合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各县及临桂区环境监测站提高土壤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1.有序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18年,按照“边调查、边管控、边治理”的思路,根据国家有关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制定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优先在阳朔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优先保护类耕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经详查确认达不到土壤质量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开展分类管控试点工作,结合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区编制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管制方案,建立治理修复项目库。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行控制污染输入,监视污染动态,优化生产管理;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实行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积极进行修复;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实行综合整治、调整种植结构、消减污染危害,并进一步确认严格管控范围。2019年,完成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2020年,各县区完成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农用地日常环境管理。2018年所有国家级产粮大县(见附件1)编制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启动产粮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见附件2)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到2020年,30%的产粮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2018—2019年,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2020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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