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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0-25 14:19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4.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没有危库和险库,病库控制在10座以内。加大对历史遗留尾矿库的闭库治理和注销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普查和尾矿库环境风险及周边土壤状况详查工作,2018年配合自治区完成全市重点尾矿库的采样、制样和分析。(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息、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1.全面调查摸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部门按职责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筛选产生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行业、种类建立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开展社会源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调查,重点掌握流向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预防土壤污染,保障固体废弃物堆存环境安全。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场所,组织对固体废物进行核查、鉴别和分类,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对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制定“一点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督促责任人限期完成处置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由辖区人民政府妥善处置,并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要求涉危险废物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通过广西危险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企业危险废物档案管理审核。对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行业,要求相关企业细化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4.严厉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对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开展排查检查,依法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严厉查处走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走私的洋垃圾,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桂林海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桂林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联合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球定位系统(GPS)信息、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开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外省、市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进入我市倾倒处置的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桂林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加强危险废物回收经营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对我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加强环境监管和督查考核,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集、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对涉事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切断非法转移利益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提高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重。加大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行。加快餐厨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18 年,建成临桂区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建成桂林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推进边远、交通不便利的县建设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督促现有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强运输工具投入,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处置。2019 年建成全州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20 年建成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全市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体系,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使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基本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妥善处置。2019年,建成恭城县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建成荔浦县年再生利用20 万吨电镀污泥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桂林市产粮大县和粮源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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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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