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41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五)明确每年发布绿色发展指数,2017年9月30日印发《关于各市(州)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九、贵阳市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完善,考核不严格。(已完成)
(一)2017年11月2日,印发《贵阳市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权重调整方案》,生态环境目标权重占比由原来的5%提高到10%以上。
(二)已出台《贵阳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将“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三)针对金钟河5个断面持续超标问题,已对云岩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的17人次进行责任追究。
十、遵义市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完善,考核不严格。(已完成)
(一)市政府已与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印发实施《遵义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遵义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遵义市直机关2017年度“大生态战略行动”目标考核方案》《遵义市环境质量发布及考核问责实施办法(修订)》《遵义市中部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修订)》。
(三)已将大生态战略行动的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目标考核;2017年已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排名,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直目标办,作为评先评优及综合职能目标考评依据之一。
十一、铜仁市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完善。(已完成)
(一)市政府与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市绩效办将环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2017年12月31日,印发《铜仁市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铜仁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三)2018年4月27日,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四)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印发《铜仁市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办。
十二、黔南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完善,考核不严格。(已完成)
(一)强化部门责任,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黔南州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责任主体的通知》。
(二)严格部门考核,已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十三、贵州省规划环评执行不到位。(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省直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执行规划环评制度情况,共清理出26个规划未编制规划环评,2018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编制和审批。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对部门专项规划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规划环评115个,全部完成。
(三)全省107个园区均开展了规划环评,需编制产业规划的105个园区,已全部完成。
(四)各市(州)已编制完成新型城镇化规划环评。需整改的8个未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篇章的城市均已审查通过。
(五)起草完成《规划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问责机制(初稿)》。
十四、产业结构调整“转”与“赶”的矛盾仍然突出。(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2017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落后产能摸排工作,对全省19个行业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落后产能、落后设备91家并依法处理。
(二)2017年底,已淘汰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288台160KA电解槽。
(三)出台《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2018年贵州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明确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时限,已淘汰贵阳波渡河铝土矿煅烧炉、铜仁三和锰业100立方米化合桶、黔南州硅锰矿热炉和铁合金产能。
(四)兴仁县登高铝业已按规定置换20万吨电解铝产能。
十五、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不合理,南明老干妈油烟污染问题突出。(未达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整改)
(一)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对老干妈公司存在烟气、废水和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共处罚款和追缴排污费83.1万元。其中,2017年立案处罚2件、罚金5万余元。
(二)已制定搬迁方案,拟对油烟污染较重的50台炉灶分年度实施搬迁,已对11台油制品大灶实施搬迁;已督促贵阳市对污染严重的老厂区油制品生产线按时限搬迁完毕。
(三)国环督察函〔2018〕77号涉及的62台大灶未改造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
十六、遵义市桐梓县发展与保护统筹不够。(已完成)
(一)制定实施《桐梓县破解“工业围城”问题的工作方案》,已编制《桐梓县工业发展规划(2017-2030)》,正在编制《桐梓县破解“工业围城”规划方案》。
(二)投资250万元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座。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三)全县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桐梓电厂、桐梓化工、金兰铝业等企业已分别完成噪声、烟气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十七、铜仁市规划建设统筹不够,威胁主城区饮用水源地取水安全。(已完成)
(一)制定《关于中心城区鹭鸶岩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工作方案》,成立了铜仁市中心城区鹭鸶岩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已取消鹭鸶岩取水点,重新规划建设的市级中心城区龙井坝饮用水源,于2017年10月15日正式建成供水。
(二)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线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扩建或改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并开展执法检查。
十八、贵州省环境保护部分财政投入下降。(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4394万元,较2017年该专项资金增长11%。其中:用于大气污染防治1500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1550万元。同时,2018年省级还安排有流域保护专项资金600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每月调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各地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精准编列预算科目,将环保相关专项资金细化到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二级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12年至2015年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项目专项审计。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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