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7 14:52
来源:贵州省政府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为“要通过科学布点,全面客观反映我省土壤背景值全貌,并据此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为全省产业布局、农业结构调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具体全文如下: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是优化主导产业布局、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针对性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全省大扶贫、大生态战略行动的实施,对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快推进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在前期调查工作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对历史负责,坚持尊重科学、按规律办事,进一步加强统筹、密切协作、全力推进,既严格落实好国家“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抓好我省“自选动作”,统筹推进这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通过科学布点,全面客观反映我省土壤背景值全貌,并据此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为全省产业布局、农业结构调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总体任务。
在已有调查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布点,开展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土壤质量地球化学背景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污染程度及成因,查明污染土壤对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贵州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年度任务。
(1)2017年8月底,完成《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方案》《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贵州省农用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实施方案》《贵州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控方案》等实施方案的审查、报备,整合完成《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审查、报备,详查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分析测试等各有关环节的工作准备就绪。2017年底,建成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库。
(2)2018年3月底,完成土壤污染成因调查和地块污染风险筛查,并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2018年6月底,完成农用地、土壤背景详查样品的采集、流转制备、分析测试、入库工作。2018年7月底,完成相关数据的审核上报。2018年8月底,提交贵州省农用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成果。2018年9月底,提交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与土壤地球化学背景、人体内负荷关系案例研究成果。2018年10月底,提交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2018年底,完成贵州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3)2019年底,完成贵州省典型区域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调查,提交调查成果。
(4)2020年8月底,完成污染地块风险分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提交贵州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2020年11月底,完成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各类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1)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备和实施《贵州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控方案》《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库建设方案》《贵州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与土壤地球化学背景、人体内负荷关系案例研究方案》。
(2)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完成相关实施方案的预算审查,按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落实相关省级配套资金。
(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审查、报备和实施《贵州省农用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实施方案》。
(4)省农委负责完成《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方案》,组织编制、审查、报备和实施《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5)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备和实施《贵州省典型区域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调查实施方案》。
(6)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开展辖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布设与核实工作,对辖区内详查点位布设的准确性、全面性负责,确保不遗漏问题区域、不出现详查点位大面积偏差,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结果。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土壤污染成因调查和风险研究调查。
(二)强化资金保障。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在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布设和核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的基础上,根据详查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测算好新增省级财政资金,按程序申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详查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质量管理。本次详查工作技术支持单位和质量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全省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详查工作精准有效开展。要按全程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适时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详查工作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报告,严防漏报瞒报、篡改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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