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0 14:08
来源:朝阳市环境保护局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按国家要求,市环保局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对县(市)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情况对县(市)区环保局进行打分。每年3月31日前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上年度督查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考核评级为C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违法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地区,市环保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于考核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企业,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整改,限期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整改要求和落实情况应信息公开;对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打分不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记入企业环保信用档案。
附件: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2.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附件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
二、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推进情况,包括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和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三、产废单位和处置利用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和违法企业惩罚情况等;
四、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六、附件: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附2),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合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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