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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印发《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30 09:38

来源:河南省安阳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等单位参与。

支持从废弃电子元件、废电器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回收利用战略性稀贵金属,推进多种工业固体废弃物协同利用,鼓励建设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等单位参与。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监管。对接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相关建设工作,及时完善、动态更新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2018年年底前,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等单位参与。

按照新的环保要求,对全市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并通过验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从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台账资料记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构建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相关规定,建立相应跨区转移合作机制和工作程序。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等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以产生大宗危险废物种类较为单一的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加快完善城市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引导建设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不低于9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高1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参与。

规范废旧产品拆解、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金属、废旧机动车等回收、拆解、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环保措施排查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督促整改。鼓励废旧产品拆解、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等单位参与。

3.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减少化肥使用量,在农田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区,重点推广秸秆快速粉碎还田腐熟堆肥技术。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直接用作农田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用作肥料原料的各种污泥、废弃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科学施用农药,通过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在产粮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建设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县,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按照省有关部署,健全完善“监管部门+农资企业+农户”的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名购买农药制度。充分利用农药监管平台,加强线上巡查,适时掌握农药产品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向动态,及时调查处理购销异常情况。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单位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回收与再利用机制,扶持回收网点和处理能力建设。到2020年,在蔬菜产业重点县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鼓励使用加厚地膜,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机械的应用。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单位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规范和限制兽药、饲料添加剂中铜、锌、铅、镉、砷等重金属以及抗生素等化学品的添加,严格定期抽查、抽检制度。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鼓励专业化污染防治机构受托运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提升防治减排效果。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财政局、环保局、供销社等单位参与。

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根据省灌区水质监测计划和工作部署,逐步开展全市灌区水质监测工作,配合建立覆盖大中小型灌区的农业灌区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灌溉用水应当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参与。

4.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省级试点工作,规范分类收集、分类储运、分类处理处置与再生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设置规划、建设、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场所和总量,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完善一次性用品废弃物分类收集,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按照省有关部署,建立全市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废弃电子产品及废弃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安全处置网点,使之成为全省此类含重金属废物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的重要环节,避免随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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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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