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9 17:02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近日,重庆市政府《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于近期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本底,守住“五个决不能”底线,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把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
(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标。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
(二)农业污染控制指标。
到2020年,全市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正常运行率达到90%。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张图”管理。
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在现有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数据基础上,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根据调查成果更新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变化趋势。2020年底前,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焦化、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制革等为重点,突出矿产及油气开采、重点工业园区等典型区域,查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污染状况。加强对调查数据资料的整合分类、综合分析,形成“一次调查、长期使用”的良性机制,编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实施“一张图”管理,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坚持每10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度。(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参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持续开展污染地块风险排查。按照《重庆市污染场地排查方案》,结合全市土壤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统称8类重点行业企业),每年开展1次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参与)
3.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的原则,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粮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区县(自治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参与)
4.推动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环保部门牵头,整合农业、国土部门的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编制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向政府有关部门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参与)
(二)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完善技术规范体系。
5.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开展《重庆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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