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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及整改清单)

时间:2017-05-03 15:47

来源:环保部

2.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成立以自治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垂改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实施方案》,按中央要求时限完成改革任务。通过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对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政策,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理,基本形成全区生态安全格局。

4.全面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底前,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实现对12个盟市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各地加快解决辖区内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李纪恒书记为组长,布小林主席为第一副组长,自治区党委、政府五位领导任副组长,19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主席兼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督查督办组3个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各盟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签订整改责任状,实施台账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见效一个。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盟市也要比照自治区成立相应的整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督察整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严格督办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公安厅、环保厅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7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立即开展调查,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的移送,坚决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工作要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应追责问题线索,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督查督办。自治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每季度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各地各部门也要对照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分析、定期督查问效、定期通报情况,并将整改进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自治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整改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定期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对自治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不少领导干部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问题不突出。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清醒认识内蒙古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严峻性,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各级党委(党组)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清我区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紧迫感。

(三)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2013年以来,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平均每年不超过2个议题,甚至有的盟市一年间没有研究环境问题。很多地方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是在追求GDP、上项目上,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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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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