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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硝烟”再起

时间:2014-01-13 10:41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永丽

编者按:2009年,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垃圾烧出一级致癌物,国外学者告诫中国人不要推广垃圾焚烧》节目,掀开“反焚烧”的序幕。经过这些年全国轰轰烈烈的“反焚烧”活动洗礼,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焚烧是必须的。有关专家认为,由垃圾焚烧引发“邻避事件”已逐渐接近尾声。而近期,接连被曝光的三起垃圾焚烧厂污染事件,使得垃圾焚烧“硝烟“再起。
 
2013年12月,多起垃圾焚烧事件集中爆发引发社会关注。12月4日,温州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被爆污染严重;12月5日,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厂房发生爆炸;12月17日,央视报道武汉市全部五家垃圾焚烧厂存在违规经营且日产约600吨“飞灰”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固化处理。在全国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生活垃圾焚烧已成为大城市垃圾处理的必由之路。而这一系列事件揭示了垃圾焚烧处理在迅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管理、标准、民意沟通等方面的缺失。
 
业内点评:焚烧依然是首选方向  应加强监管
 
温州事件: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胡正武说,“垃圾发电是目前处置垃圾最有效手段,国际常用的。”垃圾发电的流程是设计好的,“就看操作,如果规范了肯定在国家排放标准内。”
 
目前温州环保部门监管的技术能力还不够,“可以监控焚烧炉的温度和用料多少,但监测不了最终的二恶英排放量,只能请省里来抽查。所以没法实时监测。”
 
温州环保局表示,不能忽视垃圾发电厂对环境中二恶英的贡献量。今后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化流程,改良设备,一旦发现违规严厉惩治。目前,温州环保局已要求永强垃圾发电厂在门口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对炉膛温度、一氧化碳、含氧量等因子进行在线监控并实时公示,接受环保部门和公众监督。
 
上海事件:中银国际环保行业分析员认为,江桥事故会对全国垃圾焚烧推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招标的垃圾焚烧项目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地方主管部门将会对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准备规划焚烧项目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推后规划,来自居民的反对会更为强烈,导致项目上马变得困难。但长期看,上海乃至全国的垃圾处理依然别无他法,焚烧依然是首选的发展方向,因此事故不会改变焚烧产业的发展趋势。
  
此外,中国证券报分析,此次爆炸事故中的渗滤液处理工程由A股另一家上市公司维尔利建设,但早在2006年,维尔利即已将渗滤液工程移交。业内人士认为,从这次事故来看,恰好说明渗滤液处理交由专业第三方处理的必要性。
 
武汉事件:早在2013年7月,武汉市环保局曾下达过书面整改通知,责令企业规范处理飞灰,但最终因全市没有规范的飞灰处置场所、企业安全处置成本高昂等原因而流产。
 
中国城建院董事长徐文龙曾指出,“目前我国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量与产生量不符,约有50%的飞灰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其他受访的环保人士也认为,目前全国处置飞灰的硬件设施依然缺乏。整个“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将要大幅度提升。飞灰处置行业却缓步前行。
 
高标准建设垃圾焚烧厂是大势所趋
 
有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表示担心焚烧发电的发展,中国城建院总工徐海云坚称,“垃圾焚烧处理这个方向,谁也阻挡不了,揭露问题,这是好事,可以促进健康发展。”
 
12月27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此次修订进一步提高了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总经理张益指出,标准的提升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树立了新的标杆,它有利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的长期和健康发展。
 
张益认为,引发“邻避事件”的原因包含六个方面:一是部分原来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偏低、运营不善、监管缺位、污染超标,造成公众的不良印象和抵触心理;二是房市价格的持续攀升,大大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价值和环境质量的预期;三是公众对公共环境利益的自我维护意识日益加强,造成现实与预期的差距加大;四是缺乏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平等有效的沟通机制;五是二恶英污染被人为放大,引起周边居民的恐慌;六是“邻避”现象集中反映,公众都不希望在自己的家门口建垃圾处理设施。
 
谈及如何避免垃圾焚烧再次引发矛盾,张益表示应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对垃圾处理设施来说,严格监管、严防污染、美化环境、实施补偿、重视回馈、加强沟通、取信于民是政府和企业应该做好的工作。”
 
面对垃圾焚烧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企业当如何面对,垃圾焚烧又将走向何方?敬请关注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研究院即将发布的《环境产业蓝皮书》之四十五:垃圾焚烧走向何方?
 
(中国固废网根据南方周末、中国证券报、都市快报等整理)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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