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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

时间:2022-01-18 10:23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强化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土壤、地下水综合监管,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督性监测。加强调查评估,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和关停搬迁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等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统筹开展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设置长期定位观测点,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变化动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细化安全利用措施,因地制宜实施安全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全过程管控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严格管控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开发建设活动。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研究及创新实践。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控修复过程二次污染。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202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解析污染来源,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典型工业集聚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2023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其他典型污染源2025年底前完成调查评估。各区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模式,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城市。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5年底前,全市村庄全部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统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完善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排查、动态治理、动态清零。

第六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 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留白、留绿、留璞”,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和生态产品供给。

一、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

加大生态空间保护力度。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的生态空间格局。严格生态红线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及各自然保护地规划,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类活动。

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围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全市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推动监测评估成果综合应用。

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生态破坏问题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察,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将生态保护修复与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持续推动生态创建。积极推进全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树立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二、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退耕还湿、生态补水等工程,打造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典范。深入推进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推进造林绿化、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一级管控区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25%,构建贯穿天津南北的生态廊道。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推进生态廊道、岸滩修复等工程建设,巩固退围还滩还海成果,不断增加自然滩涂占比。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

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持续开展蓟州北部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山林保护,重建山体自然生态,提升北部山区生态涵养功能。北部山区实施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封山育林,平原地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和林分更新,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依托外环线外侧500米防护绿带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合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强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科普和监测预警,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农业和森林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完善防控监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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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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