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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8-04 14:05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防渗、防泄漏、防雨等措施并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处置应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在“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中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备案通过后,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存放,非危险废物不得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2)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警示牌和标识牌等。

  2.危险废物管理

  (1)每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转移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有危险废物流失、盗失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污染事故,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危险废物转移时,应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3.安全管理

  (1)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等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2)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以免发生事故;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破损、渗漏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8)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七)自行监测

  为确保全面掌握企业排污状况,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必要时制定应急监测措施。

  监测内容和频次应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

  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还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中对特征污染物的管理要求。被认定为重点行业企业的还应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定期监测。监测结果按相应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或备案,其中对于发证企业还应当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进行数据联网和信息公开。

  自行监测可以依托企业自有人员、设施,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自有监测人员应接受过相应技术培训,自有监测设备应通过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内容应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

  企业应保留自行监测相关原始监测记录,确保监测记录的可追溯性,并参照相关管理规定保存6年以上。

  (八)企业项目终止或搬迁管理

  企业项目终止或者搬迁的,应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七、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

  1.隐患排查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并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定期聘请专业单位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可采取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和分级的结果,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分别开展隐患治理。

  其中,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4.监测预警

  企业可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对废水、废气等重大环境因素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并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1.应急准备

  企业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应急管

  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执行备案规定。建立与本企业环境风险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人员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2.应急响应

  企业在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依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事故调查与处理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污染程度和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针对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到位。

  八、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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