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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3-30 15:16

来源:中国固废网

(五)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扎实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提高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收运频次,逐步实现塑料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依托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布局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完善农膜生产企业、农膜销售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在专门网具生产厂家设置回收点,在渔港内设置存放点,废旧渔网渔具由回收点负责回收并进行处理。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结合“散乱污”企业治理,关停污染大、效益差的家庭作坊式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实现动态“清零”。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引导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进园入区,具备条件的地区将废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向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聚集,实行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统一处置。加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推进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控制焚烧炉内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等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3.开展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基本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导致的塑料垃圾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

(六)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快构建塑料污染治理的法规体系,制修订《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增加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条件成熟时,研究制定塑料污染防治专门法规。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塑料制品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开展可降解材料应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等地方标准的研制。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评价,构建底数清楚、可考核的数据统计平台。

2.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省节能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资金,要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对建设地膜回收网点及废旧地膜捡拾回收进行补贴。支持可降解塑料产品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环保税免征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的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并完善需求标准管理、中小企业预留支出比例等政策采购落实机制。将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要求的生产可降解材料、生物基材料等龙头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各地要支持智能回收和专业化回收设施的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全省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七)严格监督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监督整改。

三、强化组织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公布实施禁限的企业单位名单,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区、省有关部门要每年报送一次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级财政要按照分级保障原则,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九)强化督导考核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问题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

(十)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普及塑料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推进“白色污染”防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积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宣传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10的推广成效和典型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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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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