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3 13:27
来源:财政部
8.11建设期内的环境保护
8.11.1乙方不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8.11.2乙方应当执行适用法律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公布相应的环保信息。
8.11.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报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8.11.4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期间应根据本合同技术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8.12建设期违约及处理
8.12.1甲方违约情形及处理
建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完成并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成果;
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停止建设;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发生本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并相应顺延项目合作期限。如甲方逾期改正超过___日,则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8.12.2乙方违约情形及处理
建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建设质量的;
(2)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开工日开工或在建设期满前完工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以及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测,导致建设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降低的;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开展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发生本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以下方式计算:,甲方有权扣除或提取建设履约担保项下的相应金额。如乙方逾期改正超过日,则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第9条 项目的运营维护
9.1开始运营的条件、程序和内容
9.1.1开始运营的前提条件
(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垃圾处理厂处于连续稳定运行状态,且连续日垃圾处理产出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且
(2)乙方已与【□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签订相关的供销协议。
(3)其他约定:
9.1.2开始运营程序
(1)在满足第9.1.1款约定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应在计划开始运营日前向甲方提出开始运营的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其满足第9.1.1款约定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自收到前款所述书面申请之日起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其开始运营以及开始运营的确定日期,如果不同意须同时书面陈述理由。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开始运营的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同意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后,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尽快纠正其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前述约定重新申请开始运营。
(2)如甲方未于前述___日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运营,开始运营日为乙方申请文件提交给甲方后的次日。
9.1.3 项目运营内容
由乙方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具体运营内容包括:
9.2运营维护要求
9.2.1乙方的主要责任
(1)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当承担运营费用和风险,负责管理、运营维护项目设施。
(2)乙方应建立运营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交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应确保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维护项目设施:
a. 适用法律;
b. 经甲方审核确定的运营维护方案;
c. 运营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关手册、指导和建议;
d. 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
e. 本合同下对项目运营的其他所有要求。
(4)乙方应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要求的服务。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运营成本资料以及甲方可合理要求提供的有关乙方财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6)本合同生效日后,项目开始运营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运营维护方案,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乙方应当根据经审核确定的运营维护方案等要求编制运营维护手册(手册应包括进行定期和年度检查、日常运行维护、大修维护和年度维护的程序和计划,以及调整和改进检验及维护安排的程序和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9.2.2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
乙方应确保:
(1)对项目运营、维护和修理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准许甲方在给予合理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对其运营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查阅和复制上述记录。
9.2.3监督与检查
(1)甲方有权派出监督员或者指定代表在任何时候进入项目场地,以监察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但是,甲方监督员或其指定代表进入项目场地或乙方的办公场所不应不适当地干涉乙方对项目的正常运营维护工作。
(2)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a. 自开始运营日起,在每个季度结束后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当季项目运营维护报告;
b.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运营维护资料和信息。
9.3削减或暂停
9.3.1除依第9.3.2款或第9.3.3款约定的紧急情况外,乙方因年度维修计划外的设施、设备更新、维修,在未满足以下条件之前不得削减或暂停垃圾处理服务:
(1)至少提前小时向甲方发出有关任何此种削减或暂停的书面通知。此种通知应包括削减或暂停情况可能持续的时间、原因和针对此种情况的补救措施;
编辑:王媛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