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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 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时间:2020-03-03 13:27

来源:财政部

同时,考虑到目前垃圾处理领域以焚烧发电为主要工艺,通过处理垃圾及综合利用,将会产生电力、热力等相关产品,可以利用对该等产品的处分收益实现项目实施的整体收益平衡。PPP各参与方在使用第14条款时,应当根据具体项目产出的产品类型完善具体条款内容。

七、项目履约担保的设置

(一)具体条款

详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15条;详见垃圾处理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16条。

(二)使用说明

为确保PPP各参与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在具体项目中可以要求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原则上,所选用的履约担保方式应足够担保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履约,例如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稳定开展,不会产生资金链断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形等。PPP各参与方在使用本条款时,可以根据项目所处不同阶段、项目风险分配原则以及预期风险的发生概率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以及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度和期限等。

八、政府方的介入权利

(一)具体条款

详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17条;详见垃圾处理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18条。

(二)使用说明

由于PPP项目通常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特殊项目,从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角度出发,政府方需要对项目执行的情况和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在特定情形下应赋予政府方直接介入项目或临时接管项目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政府方的介入权应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短期严重的问题且该问题需要被快速解决、而政府方在解决该问题上更有优势和便利的情形。介入权作为政府方所享有的权利,其具体适用情形和行使程序可以由政府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通常包括发生紧急情况或者危及社会公众和公共利益的情形,以及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严重违约的情形等。

九、政府方的一般补偿义务

(一)具体条款

详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3.1款;详见垃圾处理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4.1款。

(二)使用说明

由于PPP项目期限较长,且存在无法预计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法律变更、政府行政指令、公共利益需要等导致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资本投资或经常性支出增加的,政府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通常情况下,应确保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会因项目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受到经济损失或获得额外利益。PPP各参与方在使用本条款时,应当明确具体补偿情形,并且可通过协商选择如现金补偿、调整服务费及/或延长合作期等不同的补偿方式。

十、合同终止与补偿

(一)具体条款

详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4条;详见垃圾处理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5条。

(二)使用说明

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政府方违约事件、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违约事件、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或者PPP参与各方协商一致等情形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通常会涉及政府方接管项目设施的义务和提前终止补偿(确定终止补偿金)两方面的事项。实践中,通常只有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违约导致项目终止的情形下,政府方可以选择是否接管该项目设施。就提前终止的补偿范围,需基于项目终止的不同事由加以合理评估确定。PPP各参与方在使用该等条款时,应当明确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终止程序及其后果。

其中,对于因政府方违约事件、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等情形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应当确保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到损失或获得额外利益(其中,政府方出于公共利益而终止合同情形,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政府方违约处理,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合理补偿;否则,会产生不当的激励,以自愿终止合同代替违约),其提前终止补偿金通常设定为债务价值(如尚未偿还的所有贷款、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终止之前投资项目的资金总和等)加上一定的权益,也可以包括损失的未来利润(如有);对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在确定其提前终止补偿金时可选方案包括:未偿还债务的全部价值或者指定比例、折旧资产账面价值、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扣除整改成本)、在公开市场进行PPP经营权重新采购的收益;对于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一般原则是由双方共同分摊风险,其提前终止补偿金通常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且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的前提下,考虑未偿还融资方的贷款、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终止前投入项目的资金以及欠付承包商的款项予以确定。同时,PPP各参与方在使用该等条款时,可明确约定提前终止补偿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和程序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

(一)具体条款

详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6条;详见垃圾处理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7条。

(二)使用说明

由于PPP 项目涉及的参与方众多、利益关系复杂且项目期限较长,因此在PPP 项目所涉合同中需要就合同签订后可能产生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明确约定。PPP各参与方在使用本条款时,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选择,一般以仲裁或者诉讼作为最终的争议解决方式。并且,在最终的争议解决方式前应设置其他的争议解决机制,如设立项目协调委员会,以期在无需仲裁或者诉讼的情况下快速解决争议,或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但可在之后的仲裁或诉讼中重新审议的临时解决办法。同时,为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建议《PPP项目合同》与《合作协议》两份协议文件对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保持一致。

《运营维护服务协议》使用说明

考虑到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行业惯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包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项目设施运营维护的复杂性,以及示范文本条款设置的均衡性,本示范合同文本单独编制《运营维护服务协议》以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的运营维护责任、项目产出标准、政府方监督管理方式和程序予以详细约定。其中,对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涉及的重要条款作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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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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