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疫情阻击战,全国各省市环保措施汇总

时间:2020-02-10 09:33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徐冰冰

  (一)安全运送管理。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破损,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医疗废物泄漏和扩散。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二)规范贮存交接。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暂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

  (三)做好转移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登记资料保存3年。

  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上门收取,并做好相应记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信息互通,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

  地方层面

  湖北省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加强环卫行业及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二是做好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督促指导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尽快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加强分类投放宣传引导和监督。三是做好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2、《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通知》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指导督促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故标准》(GB 18466-2005),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规范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医院和集中隔离场所,应督促其根据要求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必要时加密消毒频次,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迗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通知》要求,积极协调住建(水务)部门,督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工作,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密切关注设施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对余氯量偏高等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棑放。

  在饮用水水源地方面,《通知》要求全省按照《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頻次,必要时加密监測,发现问題及时预警报告。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抓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强水源地巡查检查,配齐应急处置物资,防范污染风险,确保水源安全。

  《通知》强调,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规定开展出水水质自行监测;加大对定点医院、隔离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巡查力度;强化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监管,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防止病毒扩散。对不正常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通过逃避监管等方式偷排、直排、乱排医疗污水的,依法严肃查处。

  甘肃省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落实最严防控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修订版)》

  《方案》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

  《方案》明确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一是严格医疗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二是深化医废处置单位运行及医院污水排放等重点环节环境监管。三是做好生态环境预警监测工作。四是及时跟踪调度,规范信息报送。五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六是加强内部管理。

  《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工作纪律,督导落实责任。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谣言信息;严肃执纪问责,对在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从严处理。

  广东省

  《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环境管理预案(试行)》

  转运过程采用电子转移联单或者纸质联单

  在医疗废物收集和暂存方面: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并放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单独收集并做好台账记录。贮存场所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贮存场所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处理。

  在医疗废物转运方面:要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含参照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要求进行临时改装的车辆),对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运输。医疗废物转运过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或者纸质联单,并建立台账。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原则上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在当地优先处置,不得转出

编辑:陈伟浩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