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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发布,拟建62个项目

时间:2019-07-05 09:29

来源:中国固废网

2021年到2030年,新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2个,日处理能力2.06万吨,新增装机容量40.8万千瓦。累计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0个,日处理能力达到7.105万吨,累计装机容量146.2万千瓦。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75%以上。除甘孜、阿坝、凉山地区外,其余市基本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县城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快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布局,在有效控制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力度。距离市县集中处理设施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鼓励采用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及其他适宜的处置方式,原则上不单独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异。2018—2030年,新建和扩建成都金堂、成都宝林、德阳绵竹、自贡荣县、乐山犍为、遂宁射洪、泸州泸县、广元青川等6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强化工艺创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先进、成熟可靠、节能环保,对当地生活垃圾特性适应性强的焚烧炉,保证额定处理能力。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焚烧技术装备对垃圾特性的适应性、长期运行的可靠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安全处置等关键性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关键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支持骨干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创新联盟及技术应用服务平台。确保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探索“城乡一体化生物质发电模式”,在全省建设2—3座小型化垃圾焚烧发电与生物质发电“一站式”处理示范设施,解决生活垃圾供应量不足的问题。

加强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要同步落实飞灰的安全、无害化处置场所,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焚烧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当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对焚烧飞灰进行运输和无害化安全处置。焚烧飞灰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在有条件的地区采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餐厨垃圾污泥处理协同处置等有机结合的综合处理方式,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实行园区化管理,促进能源梯级分质利用,实现“近零排放”。

(二)强化垃圾前端收集,创造垃圾资源化利用良好条件

完善收运体系。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根据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积极推广城镇生活垃圾压缩式、封闭式收转运方式,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推进垃圾减量。以成都、德阳、广元等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重点,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完善收转运网络,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在全省逐步推广。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焚烧发电设施规范运行

规范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生活垃圾焚烧应优先采用执行国际上更加严格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鼓励和引导专业化企业规范建设和运营,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管理。加强对已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公开评价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透明度,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健全监管设施。充分利用已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和环境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应安装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加快推进运营过程实时监控,确保实时监控装置稳定运行。

加强排放监管。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统计。重点对焚烧厂主要设施运行状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焚烧设施烟气、渗滤液和渗漏情况的监测。

四、重点项目

(一)项目分布

2018—2020年,优先在经济条件较好、人口基数大、土地资源紧缺、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重点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扩建8个。

2021—2030年,优先在收运体系完善的县城,采取联建共享方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积极探索应用适合较小处理规模的垃圾焚烧等资源化、减量化工艺,并根据已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分年度逐步实施,全省重点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个、扩建12个。

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达到59座(不包含扩建和迁建项目),覆盖21市(州)、154个县(市、区)。

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拟建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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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估算

2018—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总规模为5.265万吨/日,拟新增装机容量106.7万千瓦,规划总投资估算约为238亿元。

(三)资金筹措

充分发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机制在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促进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全省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垃圾治理新模式,实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财政奖补等多元手段结合,破解城乡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资金瓶颈。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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