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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发布,拟建62个项目

时间:2019-07-05 09:29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9〕294号) ,《规划》提出,2018—2020年,四川省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扩建8个,2021—2030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个、扩建12个,总规模5.265万吨/日,总投资估算约238亿元。具体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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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指导我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有关要求,我委会商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前 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关于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减轻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加快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办环资〔2016〕28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商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编制了《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四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规划环境影响和保障措施,全面指导2030年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规划期为2018—2030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填埋场117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47万吨,在成都、自贡、泸州、绵阳等15个市(州)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18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84万吨。目前,有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内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正在建设。同时,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等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也得到迅速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呈现多种处理技术共同发展的格局。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导致卫生填埋场设计服务期大幅缩短。根据市(县)卫生填埋场运行情况统计,全省现有117座垃圾填埋场中,有38座剩余服务期不足5年,37座剩余服务期在5到10年之间。传统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方式已不能满足我省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而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主要服务城市及周边地区,覆盖范围有限,未来我省部分城市将面临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迫切需要采用减量化程度高、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资源回收利用效益可观的垃圾焚烧发电等先进处理方式。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要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提出,要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这些重大部署和重要要求,对我省统筹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统筹规划布局,突出重点项目,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水平,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区域共享。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统筹建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建制镇。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提升焚烧发电区域服务水平。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高垃圾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和国产化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因地制宜,强化监管。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监管,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前规划、科学论证,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加大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强运营监管,保障处理设施持续安全、达标、稳定运行。

(三)建设目标

2018年到2020年,新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个,日处理能力3.205万吨,新增装机容量65.9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5%以上。除甘孜、阿坝、凉山地区外,其余市政府所在城市及人口基数大的县(市、区)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全覆盖。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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