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8.印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建立我市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油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日常巡查、监督抽检、信息报送及情况通报等工作逐条建立制度并作出了明确规定。
9.印发《2017年天津市非法加油加气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专项整治方案也已印发执行,8月份,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加油加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组成市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评议考核方案、非法加油加气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关于成立市级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督查组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建立联合执法、督查考核、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保障了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10.整合监管资源,强化联合行动。拟定罚没加油车辆、油品等设施处理办法,编制罚没加油加气车辆和油气品的处理流程图,汇总梳理相关法律问题,规范了执法流程。协调中石化善门口油库接收各区打击取缔的非法油品,协调落实罚没非法油气存放场所及检测地址。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将打击非法加油加气专项整治行动与“无涉枪涉爆案事件”单位竞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加大对非法加油加气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聘请有资质的车辆和人员,对违法设施的油品进行处理,将排查非法加油点位纳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日常检查,多渠道收集发现违法行为。
11.注重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引导。设立了市、区两级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举报电话,并在媒体平台对外公布。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销售油品宣传活动,增加了110公安系统举报电话,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流动加油车违法案例。市公安局制作了打击非法加油、非法加气两部宣传片,通过动漫的方式在公交、地铁等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每月初向市民按不同号段发短信,宣传非法加油加气的危害。东丽、蓟州等区将区新闻中心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区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宣传工作。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3·15”期间向电信用户发短信,公布非法加油危害及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举报电话近200个,第一时间将举报信息函告各区政府,督促各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加油加气违法行为,举报奖励157人次,奖励金额12.5万元。会同市成品油协会编印“打击非法加油活动安全须知”6000册并送至各执法部门。
12.抓好监督考核,开展实地检查。市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年研究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区政府。2018年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督查工作已完成。成立现场督查组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属地政府,有效督导和推动打击整治工作。推动与北京市等四省区市印发2017年京津冀晋蒙打击假劣车用燃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会同北京、河北联合开展了京津冀交界处假劣车用燃油执法检查,三地商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参加,先后检查了天津蓟州区、河北三河市、北京通州区部分加油点位。
三十、2016年,天津港进出港船只2.1万艘,靠岸船舶燃油二氧化硫排放量1.22万吨,占全市的9.6%,占滨海新区的27.2%。国家要求从2017年起,天津港靠岸船舶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燃油,督察时天津市尚处于方案制定阶段,工作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
1.加强工作部署。2017年以来,先后发布了《天津海事局关于深入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津海事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起草了天津市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方案。2018年发布了《2018年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研究,编写《天津市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区域联动。建立环渤海区域联动,提高海事监管效能。
2.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到港船舶检查,确保遵守现行船舶大气排放控制要求。加大对供油单位购油批次检测管理,确保其所购燃油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大对供受油作业检查,确保其规范作业,且向船舶供应符合标准的燃油。完善危防管理程序,严格控制到港船舶使用燃油质量。
3.有序推进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的通知》的布局范围和布局目标,组织港口企业开展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天津港已有5个集装箱泊位、4个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具备提供岸电能力。
4.开展专项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影响评估工作。二是组织制定《天津市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正式颁布实施。三是建立船舶排放控制区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排放控制区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四是推动《天津市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实施,现正按照方案要求落实。
三十一、天津市河道生态流量严重不足,水系循环连通不畅,“活水少、污水多”,河道“非汛期纳污,汛期集中排污”现象明显。二级河道、干渠上设有大量闸坝,在非汛期截流沿线污水和污水处理厂退水,水体分隔严重,人为造成大量“死水”,并严重减少下游河流生态流量;在汛期,河道污水连同雨水集中排放,导致下游河流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推动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实施。印发《天津市水务局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天津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连通工程6个分项工程”“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近期工程中的5个分项工程”两项工程措施。目前6个分项工程已按时全部完成。组织各区制定水系连通规划。该项整改任务已按时全部完成。各区政府在规划批复中,均已明确要求各区水务局按照批复的规划组织项目实施。目前,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已大部分截污治理,水系基本连通。通过引滦、引江等水源,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南部水系引调生态补水3.8亿立方米,改善了天津市水环境面貌。
2.制定长效方案。制定印发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持续加力“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近期工程中的5个分项工程”的实施进度,要求建设单位确保工程在今年年底前顺利完成,达到环保督察整改的要求。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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