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大力推动污水空白区改造。东丽区通过实施金钟街、新立街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城中村拆迁及安装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基本解决新立街66.6平方公里、金钟街44.4平方公里,共111平方公里空白区问题;中心城区完成和苑、宋庄子等地区6.32公里截污管道建设,并通过新建管网、棚户区拆迁及启用临时管线方式解决12.53平方公里空白区问题;北辰区完成顺义道、文庆道2条路3.6公里截污管道建设。
3.落实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三大行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建成区合流制和空白区排查工作,目前各区已提交初步排查成果,正在进行成果汇总。
整改成效,截至2017年底,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6.23%,雨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1.87%,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5%,均达到或高于整改目标及国家相关控制指标。
三十六、东丽区新立街污水管网空白区达66.6平方公里,大量污水长期直排西减河。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加强工作推动。一是加快新立示范镇污水管网建设。该项任务已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实现新市镇区域内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二是开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务本村、新立村等未拆迁村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临时处理,目前全部设备调试完成正在试运行,新立管网空白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逐步减少污染源。新立街村庄拆迁搬迁1.1万余户,减少了居民生活污水源。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是建立了长效机制,出台了东丽区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强化推动新立街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了东丽区街村沟渠(坑塘)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二是深入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金钟街区域污水管网空白区问题,编制完成了东丽区金钟街管网空白区临时污水处理方案,正在逐步推动落实。同时,8月份又出台了《东丽区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全区污水管网建设计划,不断完善污水排水主干管网体系。三是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十七、滨海新区及远郊五区共有97座污水处理厂,由于重建设、轻配套,有17座污水处理厂11.4万吨/日处理能力闲置,其中武清区有11座,约4.2万吨/日处理能力闲置。该区域还有34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于60%,其平均负荷率仅为38.2%。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加强闲置及低运行负荷污水厂整改。17座闲置污水厂中的15座已投入运行,其余2座(滨海新区中心渔港污水厂、开发区中区污水厂)由于尚未达到污水厂最低运行水量,因此分别建成并运行日处理300吨、900吨临时处理设施。目前,两处临时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收水范围内产生污水已全部收集处理,待收水量达到最低运行负荷后,即可通水运行。34座低运行负荷污水厂,根据8月份考核月报最新统计,平均负荷率已达到62.2%。
2.完成了环外105座污水厂提标改造。105座污水厂提标总规模157万吨/日。其中,出水达到地标A标准的47座,占提标总规模的89.2%;达到地标B标准的45座,占提标总规模的10.7%;一级A出水标准(地标C)的13座。依据城市排水监测站水质监测结果,2018年,除1月达标率为78.9%以外,2至8月已运行污水厂主要指标达标率均保持90%以上。
3.加强法规及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2018年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污水处理行业台账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污泥处置台账管理和污泥去向报备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启动了《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4.加强污水厂运行监管。一是组织专家抽查了环外27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情况,梳理出涉及设备维护、水质化验、安全运行、日常管理等方面问题391项。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上半年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占全年整改任务量的52%。二是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对连续超标的静海区铸造园等4家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三是建立污水处理工作会商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污水厂运行管理工作。
三十八、天津市水资源匮乏,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迫在眉睫,但水务等部门统筹协调不够,督促落实不力。2016年,全市再生水利用总量为3.08亿吨,经深度处理用于工业、居民生活、市政的再生水量仅为0.34亿吨,深度处理利用率为3.7%,全市10家再生水厂的设施利用率为34.9%,其中东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仅为18.6%,设施闲置问题突出。全市现有3家海水淡化企业,淡化水产能30.6万吨/日,但实际供应量9.35万吨/日,设施利用率仅为30.6%,其中北疆电厂淡化水产能为20万吨/日,实际供水量3.76万吨/日。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一是编制完成《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充分利用110座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河道生态改善和农业,深处理再生水主要用于满足使用条件的高耗水工业大户生产用水、城市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用水和居民生活杂用。二是加强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8至2020年再生水管网建设计划,其中2018年管网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7年完成滨海新区3座再生水厂建设,完成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14.7公里再生水管网建设;完成天津大学海河教育园区再生水管网建设方案初稿,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细化。三是推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用水大户使用深处理再生水,提高现有深处理再生水厂产能利用率。重点推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主水源使用再生水,2018年6月底前生产主水源切换使用再生水;推动落实了梅江公园使用再生水,2017年11月起梅江公园绿化用水开始使用再生水,截止目前绿化面积28.6公顷,用水量2万余吨。四是加大提标改造后的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和农业的使用量。完成了独流减河橡胶坝工程建设,增加再生水蓄水能力;组织各涉农区编制本区再生水利用规划或实施方案,对方案或规划编制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各区规划或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9月底完成。2018年9月7日宝坻区政府审议通过《宝坻区再生水利用规划方案》。
2.提升淡化海水利用水平。一是协调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主水源使用北疆电厂淡化海水。印发了《关于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使用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淡化海水专题会议纪要》、《玖龙纸业使用北疆电厂淡化海水运行调度相关规定(试行)》,自2017年9月1日起玖龙纸业生产主水源切换使用淡化海水。二是印发了《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淡化海水配置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北疆电厂一期淡化海水的配置方案。三是研究淡化海水进入市政供水系统的补贴扶持政策及淡化海水统购统销方案,市政府两次召开协调会,并印发了《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淡化海水利用相关政策协调会议纪要》。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淡化海水利用政策方案的通知》。四是组织编制《天津市淡化海水利用规划(2018-2030年)》,已完成初稿。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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