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4 10:43
来源:湖北宜昌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防治科研项目。涉及项目总数4个,投资需求为180万元,主要分布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壤修复科研项目的研究和推广,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并且为降低宜昌市土壤污染风险、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高效灵活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规划的实施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重心下移、区域负责、属地管理”,把各项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各重点企业和单位,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二)严格考核奖惩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考核办法,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标及重点任务、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责任人的年度考核范围。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目标、任务、项目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到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
(三)拓展投资渠道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专项资金,加大县(市、区)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受污染耕地和地块的风险防控与修复、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等方面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金。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四)扩大公众参与
将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加强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政策、法律,提高民众的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土壤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公众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管理和监督创造良好氛围。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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