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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湖北宜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试行)

时间:2018-07-24 10:43

来源:湖北宜昌人民政府

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基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制定实施全市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

(五)防范化工企业转型升级遗留场地土壤污染隐患

1.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将134家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按照疑似地块的要求推进后续管理。

2.加强对化工企业搬迁改造过程监管

严格规范企业“关、转、搬”活动。在关停搬迁过程中编制应急预案、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并安全处置遗留固体废物。确保关停搬迁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妥善处理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拆除活动结束后,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并保存归档拆除活动过程中污染防治相关资料。

强化各部门监督职责。建立各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拆除计划信息,严格履行属地环保监管职责,督促拆除企业严格落实技术规定,并加强拆除全过程环境监管。

3.开展化工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制定土壤调查评估计划。根据地块的潜在污染程度和开发利用的紧迫性制定关停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计划。按照计划完成沿江134个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地块的调查评估工作,并根据关停、搬迁企业遗留地块工作的进展对土壤调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根据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计划,县级环保部门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人需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初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建立地块信息一企一档,初步“诊断”场地污染状况。将调查报告及时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根据调查报告及结论,确定污染地块企业名单,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关闭、转产、搬迁企业涉及场地设施拆除的,其土地使用权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最迟在场地设施拆除完毕后5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转产、就地升级改造企业不涉及场地设施拆除的,其土地使用权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及时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强化地块风险信息共享。将污染地块环境档案在环境管理平台共享,便于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充分了解遗留场地的环境风险,降低因土地用途不当或者场地污染未有效清除带来的环境和健康风险。未按照规定进行评估或者经评估认定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禁止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进行后期开发使用,国土部门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六)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产业结构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区域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县级规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2.遵循治理与修复原则

污染者付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确的,由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合理确定修复目标和修复需求。根据土地拟开发利用类型,采用适宜的土壤治理修复标准,确保修复后的土地符合再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优化和调整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在充分保障人体健康的基础上使修复需求最小化。

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应用。制定风险管控策略,探索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模式及管控措施,阻断污染扩散或暴露途径。

重视土壤-地下水联合修复。统筹考虑土壤与地下水高度关联性,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3.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

确定试点示范项目。选取大堰冲尾矿库闭库改造项目、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工业场地土壤治理项目、选取高山蔬菜基地土壤环境修复与治理项目作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在污染防治体制机制、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管理、项目工程实施、技术路线方法、修复治理成效、监督管理能力进行大胆探索。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推进项目库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可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地块和重金属污染地块为重点,推进化工、医药、金属制造、尾矿库优先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积极推进落实治理与修复类项目库,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和风险管控,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

4.鼓励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攻关。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科研项目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高山蔬菜种植区域污染土壤以及化工、医药等行业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攻关,助力尾矿库矿渣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提高治理修复的效率和成效,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交流的平台。鼓励开展土壤修复基础研究的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技术研究成果,加快土壤修复科技成果转化。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路径,搭建产学研综合示范服务基地。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学术交流。通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法律法规、技术应用等专题讲座的开展,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科技水平,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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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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