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1 15:42
来源:衢州市政府
(二)强化督查考核。强化治土工作督查考核,市治土办要加强协调调度,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跟踪督导,对未按时限完成的指令性任务限期督办。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固体废物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依法查处向农田直排废水、偷倒固体废物、非法收运处置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案件,并将相关环境违法者、拒不履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依法采取公开曝光、行为限制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对于严重污染土壤已构成犯罪的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依法予以打击,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刑事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对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支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加大对道路、水路,特别是跨境路口、收费站点、道路卡口的巡查力度,依法查扣转运手续不齐的运输车辆、船舶,及时制止和消除非法转移倾倒隐患。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对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回收利用。发挥公众和媒体监督作用,结合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污染土壤的典型案例。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45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公众对污染土壤、破坏农用地、擅自开发未利用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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