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3 09:10
来源:大庆市政府
(三)扩宽投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生产加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商业银行、基金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对秸秆综合利用收储加工企业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各县(区)要加大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秸秆综合利用量较多的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
(四)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加大与省内科研部门、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水平。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工程,加速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好模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选树培育典型等形式,将先进技术、好经验、好模式在群众中普及,提高技术入户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组成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服务,推广成熟作业模式、先进适用农机具以及多种综合利用方式和技术。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处罚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意义。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增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逐步形成自觉利用、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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