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8 13:53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国固废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目的在于确保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打造西安铁军,具体全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秋”在即,为了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现就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秋季我市秸秆禁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考验。一是目前正值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测评阶段,如果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将对创文复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加之秋季农作物秸秆主要为玉米秆,含水量大,焚烧后易造成大量烟雾,对环境空气及交通安全影响较大。二是“三秋”期间,适逢国庆黄金周,将有大量中外游客来我市旅游观光,如果发生焚烧秸秆现象,会直接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三是随着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的不断深入,个别区县、个别镇街干部思想上出现松懈情绪。尤其是今年夏季,禁烧工作较往年重视程度明显减弱,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各项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今年“三夏”期间个别区县、个别镇街出现秸秆焚烧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及环境污染。四是
确保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打造西安铁军。
为此,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西安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不遗余力地抓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在“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各区县、各镇街、各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原则,以用促禁,通过大面积利用实现大范围禁烧。一是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玉米秸秆拉丝揉搓和玉米秸秆青贮三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同时,要做好秸秆气化、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二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效率,不断扩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三是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尽快催生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为秸秆找好出路。四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示范田建设力度,积极扶持培育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专业服务组织。
三、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涉农区县政府对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区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和环保的副区县长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街具体抓好落实。为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各区县要在认真总结夏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各区县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抓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涉农镇(街)和易出现着火点的地方,特别是田间地头和区县交界地带,要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同时,各区县要树立抗灾意识,制定措施,既要妥善应对极端天气对秋收的不利影响,还要积极预防因焚烧秸秆、杂物引发火灾带来的损失。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以及国家六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西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各级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规定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途径和经济效益,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电视台要专门制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公益广告,在“三秋”期间循环播放。电信通讯部门,要采取给农民和农机手免费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三秋”期间,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集中力量确保机场周边和绕城高速、西蓝高速、西临高速、西禹高速和环山公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查处;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各镇街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要加强值班,通讯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秋”期间原则上不放假。要设立秸秆焚烧投诉电话和举报奖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监督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深入涉农区县巡回检查,全程督导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所包区县及其镇街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在“三秋”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结束之后,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生的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区县焚烧火点将同样按照禁烧期间的火点认定标准予以确认,并纳入全年禁烧考核统计之中。
市政府将按照《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惩处。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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