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8 17:23
来源:焦作市政府
(六)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1.积极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免耕机械种肥异位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大力实施秸秆机械化直接粉碎还田,2018年年底前,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降至0.8%以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供销社)
加强肥料市场监管。严把肥料市场准入关,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一证多产以及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当达到相关标准,用作肥料或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工商局)
2.扎实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统一部署,完善“焦作市农作物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平台”,强化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功能,提高病虫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加强绿色植保科技支撑。强化新型农药药械试验示范,筛选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新剂型、新助剂,安全、高效、智能化施药机械和精准施药技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优先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绿色高效创建示范区实现绿色植保技术全覆盖。
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因地制宜,扶持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加强对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扶持发展一批装备先进、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主体。在产粮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中,筛选建设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县。2018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7.1%,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2%,全市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38.5%。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环保局、供销社)
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实施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 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严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禁用农药,不允许任何地方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案件查办力度;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开展农药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
3.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全市灌区水质监测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大中小型灌区的全市农业灌区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完善以灌溉节水、旱作节水和水肥一体化为重点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实施农田节水战略,大力推广农田节水各项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灌溉水、自然降水的有效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局)
4.致力消除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严格执行地膜相关标准,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小于0.01mm以下的地膜,坚决杜绝超薄地膜在我市流通,从源头上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供销社)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配合、市场驱动,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工商局、供销社)
5.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完成每年省、市年度饲料抽查监测计划,严格规范兽药、饲料生产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和兽药、抗生素等科学使用的宣传,依法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添加和超量添加行为,不断规范生产活动。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加快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有项目资金的畜牧养殖大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要提前达到85%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市农业局配合市环保局研究以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为评价目标的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督促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遵守环保法律制度,完善相关设施。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局)
积极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按照农业部《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相关要求及河南省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加大创建力度,积极构建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探索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开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形态,申请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七)严格管控重金属污染
1.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国家发改委2013年修订的《产业政策调整目录(2011年)》(淘汰类),全面排查我市生产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简陋、污染治理效果差的重点行业小型企业,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等在产企业和生产设施。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全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及其区域替代“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等措施,实现所在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零增长或进一步削减。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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