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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28 17:23

来源:焦作市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印发《焦作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耕地污染防治方面。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实施重度污染耕地区域确定、退出及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和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省定目标。建设用地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孟州市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规划编制;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完成全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督促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责任主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成重点监管的尾矿库所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焦作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焦作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3月16日

焦作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焦作建设。为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进程,尽快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完成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以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优先保护未污染土壤,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其受到污染;强化污染源头预防,严控土壤污染增量,管好未污染土壤存量,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我市实际,以耕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明确重点监管污染物、行业和区域,提出严格管控措施,坚决守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三)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对利用类型和污染程度不同的土地,实施不同的防治措施。对农用地,按不同污染程度分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对建设用地,按用途要求和相关规定实施准入管理;对未利用土地,加强污染预防,合理开发利用。

(四)明确主体、污染担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攻坚任务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五)试点先行、逐步推进。选取部分受污染耕地和待开发建设污染地块,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和经验,并逐步推广。

三、工作目标

(一)耕地污染防治方面。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实施重度污染耕地区域确定、退出及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和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省定目标。

(二)建设用地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孟州市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规划编制;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完成全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督促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责任主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成重点监管的尾矿库所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耕地为重点,围绕已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和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2018年年底前,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初步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工作的责任主体均为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清单,通过查询本行政区域环保部门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工商部门的税务登记信息、工信部门的关闭企业信息、国土部门的土地收储信息、安监部门的危险品登记信息、遥感信息,以及现场踏勘和走访等排查手段,按照统一技术规定,进一步核实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及其空间位置信息,3月底前完成。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与信息入库。市环保部门统一委托专业机构,通过收集分析环保、国土、发改、工信、规划等部门日常管理资料、企业生产经营资料、政府历史档案等资料,利用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调查手段,获得企业地块基本信息和地块污染特征、污染物扩散迁移、周边敏感受体等相关信息,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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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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