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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1-02 13:00

来源:广西环保厅

国家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圈纳入“一路一带”战略布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深化经济改革,衔接“一带一路”通道的同时,丝毫不放松生态建设工作,提出了“生态立区,绿色强区”的发展理念,随着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为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释放了改革红利,增添了强大动力。当前,各级人民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一些土壤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尤其是历史欠账的存在,为加快推进土壤环境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的需求日益提高,由于此前发生的“毒大米”、“毒地”事件,使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高度关注,公众的环保责任意识和参与环保监督、环保调查的积极性已大大提高,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挑战

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工作起步晚,是广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面临最主要的挑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全区现有尾矿库597座,其中部分是涉重金属尾矿库,此外还存在关停企业遗留的含砷、镉、铅等重金属废渣的废弃厂址,这些尾矿、废渣尚未得到安全处置,有的堆存地点十分敏感,存在很大的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工作起步晚。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刚起步,对广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尚未掌握的情况下,要开展项目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进行风险评估、技术筛选、编制实施方案、及评审、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十三五”时期是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广西要继续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使用需求压力与土壤环境保护的矛盾集中凸显,土壤治理与修复任重道远。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主要的编制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三)《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25号);

(四)《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六)《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八)《关于加强土壤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土壤〔2017〕165号)。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立区、绿色强区”的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防控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以治理镉、砷、铅、汞、铬污染土壤为重点,兼顾锰、铝和有机污染土壤治理,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与修复,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及受污染耕地利用的农产品安全问题,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有效控制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为美丽广西建设提供安全清洁的土壤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坚守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为此,工作重点要先放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的同时,在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2.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对未污染的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防止新增污染。

3.风险管控分类治理

开展农用地分类划定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施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

4.突出重点先行先试

充分认识当前土壤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与修复任务的艰巨性,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确定治理与修复工作方向,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针对广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主要污染物优先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总结经验和奠定基础。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四)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20万亩(2800平方公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382万亩(2500平方公里),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112万亩(700平方公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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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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