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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丨陕西省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12-26 14:27

来源:延安市政府

日前,陕西延安市政府印发《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具体全文如下: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壤目标需求和土壤环境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2%,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5%。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8%,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全省土壤监测方案和年度监测计划,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二)深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基础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建、农业、工信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市级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并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共享。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二、健全法制,严格土壤环境执法监管

(四)完善法规体系。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市法制办牵头,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五)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石油开采、石油加工、煤化工等行业,吴起、志丹、安塞、子长、黄陵5个产油产煤大县以及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等区域。公布我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六)强化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增强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以我市旱作高产玉米产业带和高产高效马铃薯产业带等粮食功能区为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试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其他区域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省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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