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4 16:35
来源: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三)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厅直各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要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联系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公司承担我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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