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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深度解读

时间:2017-11-03 09:07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潘功、丁宁、刘琪、李少甫

危险废物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国务院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行政法规分别进行了制定(修订)及完善。同时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从多方面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完善。目前管理制度已涵盖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并建立了危险废物鉴别、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等多项制度。具体法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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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体系精细化、规范化

国务院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尤其在分类施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现阶段,通过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增加完善“名录”涵盖危险废物种类,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并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提高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技术文件,指导企业落实法律责任;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宏观调控危险废物省内处置能力,进一步激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活力。

同时环保部建立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以及各省固废管理中心,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现已基本建成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江苏、河南等省份也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大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阶段的管理力度。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逐年提升。截至2016年底,我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共2149家,危险废物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6471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约1629万吨,分别是2006年的9.1倍和5.5倍。

环境执法和司法逐步加强

一是对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5起案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推进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了铬渣专项整治,推动地方治理铬渣670余万吨;对全国48个典型废塑料集散地开展集中清理和取缔;会同卫生计生委多次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52万余家,立案查处1.5万家。

三是强化环境司法保护。针对危险废物犯罪呈现产业化迹象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最高检修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进口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入罪标准。

2. 危险废物行业主要存在问题

从执法情况来看,“固废法”实施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形式严峻

一方面,根据《环境统计年报》,2015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976.1万吨,并且近年来呈持续增长态势。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布不均且处置能力各省分布差距较大,部分省份无足够处置能力,难以消化大量的危险废物。部分地区危险废物不当堆存、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突出,多地发现渗坑、暗管偷排废酸废液等违法事件;部分处置设施运行不规范、不稳定,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另一方面,我国危险废物产生底数不清,目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仍需彻查。

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待强化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加以改进。现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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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技术、人才能力短缺

危险废物管理等部分管理制度和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待健全;法律要求制定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危险废物监管中存在鉴别单位少、鉴别过程长等问题;相关风险损害评估、事故预警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也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技术急需持续更新,危险废物管理人才紧缺。

3. 意见和建议

报告建议,未来需要着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危险废物污染重、危害大,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治理危险废物摆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首要位置,下大力气提升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部署要求,摸清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三是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利用处置能力配置,解决处置能力地区不均衡、处置设施不达标等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强化市场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20研究院分析认为,危险废弃物的鉴别分类是危废处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建立完善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并制定规范的鉴别制度。而收集运输环节,则需按需发放并严格监管危废运输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偷排放、乱倾倒现象,有效并安全的连接危废产生端和处理端,保证危险废弃物得到妥善收集,并安全运输至规范的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而最终处置前的暂存环节,以及对未进入最终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贮存环节紧系安全责任,暂存的集中化与贮存的安全规范化值得密切关注。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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