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对企业有重大利好的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政策,却引来企业诸多抱怨,被视为“跷跷板游戏”。
201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 /千瓦时(含税)。这对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来说,本来是一项重大的利好政策,可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提到垃圾发电补贴,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邵军表示“我一点都不感兴趣”,有个该政策后反而“苦恼的要死”。
一般来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收入包含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价补贴两部分。以成都某项目为例,BOT合同上签订上网电价价格为0.5元,去年价格政策出台后,上网电价上涨到了0.65元,可是增加的这部分电费从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扣除了。而且,去年年底发改委出台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上网电价先缴纳增值税,待通过环保部相关审查后,才能再将税额退换给企业,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拿到优惠补贴的难度。
对此,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燎持同样看法,“垃圾焚烧发电补贴目前在垃圾焚烧项目的收入结构里是一个跷跷板,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电价补贴相当于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对运营商而言反而增加了麻烦,增加了交易成本,如补贴发放时间延迟、滞后等。”张燎认为,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来应是呈减少趋势的,垃圾处理最终要归于谁污染、谁付费,不能只靠中央政府补贴。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元珞也指出,该政策有一点不合理之处,垃圾上网电价的提高实际上是老百姓的二次买单。
中国固废网/中国水网总编、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则表示,“如果垃圾上网发电补贴费成为政府采购服务的一个经济来源,那是可以的。相当于是从外行业,电力行业最富的行业拿一点钱,补贴到环卫行业来了。但在钱的使用上,牵扯到界面关系。”
编辑:刘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