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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对邻避效应的四点建议

时间:2013-05-10 10: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熊孟清

PX项目继在厦门、大连、宁波引发公众抗争后,再次在昆明、彭州等地遭到公众抵制。无独有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曾在广州、北京、江苏等省市引发公众抗议风波。这些项目能直接或间接地拉动地区GDP增长,增加社会福利,如大连PX项目总投资600余亿元,年产值约260亿元,年纳税20亿元,但为什么会屡屡引发公众强烈的抗争、抵制和反对?

首先,这类项目本身具有潜在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属于邻避项目。一方面,其产品可能存在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如PX(对二甲苯)虽不是高危高毒化学品,但具有一定毒性,长期反复直接接触或大量吸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另一方面,这类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会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如建设过程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营运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

其次,多年来,地方政府抓GDP快速增长,企业忙财富积敛,牺牲发展质量换取经济增速,加之官商创租寻租、腐败行贿和利益输送,致使地方GDP和社会福利的快速增长难掩社会公平与信任的流失。社会经济呈现出低质量增长模式,公众目睹环境逐渐恶化,开始日益焦虑健康安全,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不信任,放大了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

当前,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敏感期,环境污染已逐步成为继违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之后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第三驾“马车”。而且,随着公众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迅速提升,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势必会对项目建设营运和政府管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邻避效应是社会失灵的表现之一,指成果受益者只愿意付出与其他人等价的成本,而不愿付出高额的成本。邻避项目存在环境污染和健康伤害风险,减少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而且,如果风险失控,将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甚至影响居民健康,这意味着项目所在地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与责任,从而产生了自己是政策牺牲者和项目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社会存在邻避效应是人之常情的表现,是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纠结的结果,应循理解决,不能简单、粗暴处理,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解决。

如何避免邻避效应并培育迎臂效应?笔者认为,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的良性互动。

首先,企业应坚持信息透明化,向公众和政府提供完全的信息,消除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对公众心理和政府决策的负面影响。为此,企业除进行商务分析外,还应进行简明扼要、系统的风险分析,制定风险减轻与控制方案,并及时公开,吸收公众和政府的意见,确保受影响区拥有知情权、表达权。

其次,企业应遵循社区自愿和企业满意的原则进行选址,主动寻找自愿性社区,绝不能单厢情愿,也不能依靠政府指定。

第三,政府应出台受影响区域生态补偿与经济补偿制度,给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恢复予以补偿,确保受影响区域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最后,完善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依法对项目建设营运进行指导、规范、监督与监测,加强社区监督,赋予社区一定的掌控权,强化政府的管理与监督作用。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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