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6 09:04
来源:中国固废网
永清环保4月15日晚公告称,永清环保近日与江西省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协议,永清环保将获得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及收益权,特许经营期为26年。
据公告,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其规模为建设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项目工程建设期约为28个月,预留第二期建设用地,将在垃圾量超过第一期设计处理能力30%以上时进行建设。
永清环保将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向新余市提供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并向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同时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产生的富余的电量并收取电费。
永清环保称,上述项目是公司在新余市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所取得的重要进展,有利于公司继续探索和完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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