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7 15:46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杨瑞雪
继本月1号财政部网站公布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后,第三批试点城市工作的开展紧接而至,进一步加快全国餐厨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进程。2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
《通知》称,将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优先。中央财政仍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专项用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农业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一个地级以上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作为备选城市(区)。推荐城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或初步形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机制;二是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餐厨废弃物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三是已建设或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资源化产品投入产出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可靠。
《通知》指出,申报城市要按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实施方案。各地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会同环保部、农业部门首先对申报城市的实施方案进行地方初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会同环保部、农业部等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批复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向社会公布。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当地餐厨废弃物现状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共同确定给予试点城市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并按照补助金额的50%向地方政府下拨启动资金。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全省(区、市)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实现疏堵结合,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长效机制,我国自2010年启动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已有49个城市成为试点,提高了餐厨垃圾处理处置能力。随着试点城市工作的继续扩展与深入,我国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将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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