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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生:我国垃圾焚烧存在的问题

时间:2010-07-30 16:47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年来,随着垃圾焚烧技术的逐渐推广,社会舆论对垃圾焚烧的质疑日趋厉害。许多新建焚烧厂不仅选址困难,开工之日遥遥无期,甚至许多已经运行的焚烧厂都面临着停工的窘地。

  那么垃圾焚烧究竟存在什么弊端,引发公众反对潮?北京大学教授刘阳生在由清华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承办的“第一届可持续的固体废物管理研讨会”上分析了我国垃圾焚烧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中国特色的垃圾分类问题。

  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含量高,从而导致垃圾:

  (1)含水率高:一般>50%,甚至>70%。

  (2)热值低:一般为800~1000kcal/kg,只有在经过预处理(破碎筛分或者微生物降解)的情况下才能达到1200kcal/kg以上。

  大量含重金属的分散源危险废物混入垃圾物流之中,如镍镉电池,含汞电池,荧光灯管,体温计等。

  因此,我们应该推广中国特色的垃圾分类,即干湿分类的方法,并从源头将危险废物分开。

  第二个问题:焚烧厂的运营模式问题。
 
  现有垃圾焚烧厂运营模式以BOT、BOO为主,焚烧厂的投资商和运营商需要在有限的运营时间内回收其投资并获得最大利益,而政府的垃圾补贴有限(20元~204元/吨),再加上垃圾热值较低使得发电量低(280~320KWh/吨),使得焚烧厂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焚烧尾气难以达标排放。

  刘阳生认为,垃圾焚烧处理应该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宜于采用完全市场化的运营模式。

  第三个问题:焚烧厂操作人员素质及在线监测。

  2005年以后,我国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以进口设备为主,而且采用欧盟2000标准作为尾气排放控制限值,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素质太低,难以消化吸收和掌握这些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从而出现“泥腿子开劳斯莱斯”现象,不配套。

  另外,焚烧厂在线监测仪器基本属于“聋子的耳朵”,只是个摆设。

  刘阳生建议,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针对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抽查考试。不以一次培训结果论资格。(2)将焚烧厂的在线监测数据公示,接受民众监督。在线监测仪器统一实行年检制度。

  第四个问题:焚烧厂的运行监管问题

  目前我国的垃圾焚烧厂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焚烧厂的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管,也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环保部门只检测焚烧厂的尾气是否达标。

  刘阳生认为应建立专门的运行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第五个问题:我国垃圾焚烧厂的基础数据奇缺。

  我国垃圾焚烧厂运行20多年了,最近5年来的发展速度也非常快,正在运行的垃圾电厂也超过了80个,但迄今为止尚无一套完整可信的运行数据公之于众,尤其是尾气排放数据。

  焚烧厂排放的污染物(尤其是公众关注的二噁英和重金属)对周边环境和人群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我们没有自己的实验和检测数据,只能引用国际上公开的数据,因此缺乏说服力。

  针对以上问题,刘阳生认为,应对全国范围内的代表性焚烧炉进行检测,得到不同炉型的污染物排放因子;对不同运行年限的焚烧厂周围的土壤、植被和人群进行抽样检查,评估焚烧厂的环境与健康影响。

  第六个问题:公众教育与公众参与。

  公众反对垃圾焚烧一般处于两种心理:一是NIMBY主义,不希望焚烧厂建在自家后院;二是由于对焚烧厂的知之甚少、畏惧而产生的恐惧心理。

  所以,应由媒体、NGO加强对公众的环境教育,客观科学的传达垃圾焚烧与二噁英的相关知识,消除公众产生的盲目恐惧心理。并将垃圾焚烧厂建设过程的“公众参与”内容提前到项目立项之时,且贯穿于整个垃圾焚烧厂的运营过程。

  第七个问题:选址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焚烧厂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可以减少焚烧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使得城市的“大众”受益,但是,将“大众”的垃圾集中到所选场地进行处置,无疑损害了焚烧厂周边“小众”的利益。

  为了保证焚烧厂选址的公平性,必须考虑对周边的“小众”进行合理的补偿。建立长效的补偿机制,是处理焚烧厂与周边居民关系的根本保障。(刘永丽)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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