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8 11:26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批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5 年行动计划》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
二是要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准确理解把握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盯任务指标,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措施,全力推动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要做好宣传,推进共治共享。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强化督考,提升治理效能。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4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4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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