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3 14:51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2月10日,伟明环保发布公告称,为拓展设备销售市场,提高环保装备市场竞争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联合体与关联方崇义华赣签订《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金额约为 8,998 万元。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甲方):崇义华赣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工程规模: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垃圾 800 吨,分两期建设。此次一期规模为日处理垃圾 400t,配置 4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 9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焚烧发电工程工艺系统及建筑、构筑物,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工程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其中,设备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上述范围内除发包人供应的全部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调试。
2、合同工期:总工期 14 个月。
3、合同总价和付款:本工程合同含税暂估总价为人民币 2.46 亿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8,998 万元。合同价格可依据合同约定条款调整。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编辑:赵利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