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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发布

时间:2021-05-27 11:48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

  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部分地方未能有效担负起生活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导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较慢;转运站覆盖率低,个别建成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受邻避效应、地方建设用地紧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土地征收难度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成本不断上升,难以落地,进展缓慢。

  4、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

  近年来我省垃圾焚烧设施能力发展较为迅速,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体制尚未建立完善,利用率仍旧偏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小、散、乱、污”的局面有待根本扭转。

  5、信息化发展滞后,管理效率低。

  全省环卫管理信息化水平低,管理过程中存在基础数据匮乏、信息不畅通、数据准确率低、资料不全面、工作管理方式落后、管理效率低下,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管理难度加大。

  (三)“十四五”形势与展望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将进入新的关键阶段,推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绿色发展要求更好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达标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王蒙徽部长在《奋力开创住建和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讲话中强调,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这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的制定指明了方向。

  一是创新发展,要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推动生活垃圾管理重点由终端到分类全流程管理控制的转变,推动节约、集约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的建设,推动智慧环卫系统的建设。通过创新的发展理念和新技术的应用,推动城市环卫管理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二是协调、绿色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规范厨余垃圾和焚烧飞灰管理,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与人口、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三是开放、共享发展,要求进一步丰富环卫领域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民间资本进入环卫领域,协同推进互信、合作、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建设运营机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快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全省原生垃圾零填埋,为打造美丽吉林、生态吉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化推进进程,按照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要求[4],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联建共享。具备条件的市(县)规划建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降低环境“邻避效应”。

  科学论证、有序建设。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科学论证建设项目场址,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PPP 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加强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带动作用,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社会参与,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公众监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各项目标的实现,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长春市率先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和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能力显著增强。

  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底,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5%以上。

  ——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建成生活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700吨/日,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专项规划

  各地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建设”的原则,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有序引导项目实施,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明确规划近期建设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和资金安排。实践“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统筹规划、设计、建设、运维、更新等各环节的发展模式,推进系统化发展。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收转运体系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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