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10:47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黑龙江省内各市(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迅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环境管理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哈尔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厅一系列指示要求,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紧急会议,对疫情的联防联控、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工作进行研判,制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哈环综[2020]4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哈环综[2020]5号),并对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统计,自 1 月 24 日至 27 日 24 时,全市累计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 109.23 吨,实际集中处置量为 109.23 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为 2.21吨,4 日设施平均负荷率为 51%。
齐齐哈尔
1月28日,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在局指挥中心召开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齐齐哈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听取了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的工作汇报。总结了前段时间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组对疫情环境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部署。
下一步,齐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成立专家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研究论证生活垃圾闪蒸矿化工艺的可行性,将生活垃圾闪蒸矿化设施列入疫情医废应急处理方案。
牡丹江
1月27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专题会议”,通报了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整体情况,并传达了省、市委应对疫情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指出,在当前疫情极其严重的情况下,要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委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时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大庆
1月27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对县(区)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日报告制度;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密关注疫情动态,做好属地医疗废物和废水规范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单位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县(区)要规范工作信息报告流程,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完善预案措施,随时准备处置由疫情造成的次生突发环境灾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伊春
1月27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时刻关注疫情动态,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环境监督管理,防止次生突发环境灾害发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会议对假期值班值宿、通讯应急响应、创新办公形式、返乡人员管理、职工个人及家庭防护、科学理性关注疫情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
鸡西
1月27日,鸡西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安排部署,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统一行动,全面清查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私人诊所医疗废物暂存和转移处置情况,同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和转移处置工作。在检查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有“呼吸道疾病”、“感冒”、“发热症状”等疑似患者后,必须将诊疗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进行单独分装并安全储存,同时及时报告。转移处置有困难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时派车进行转移处置。要求鸡西市环发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报医疗垃圾收集和处置量,设备满负荷运行,必须做到当日收集当日处置。
截止目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鸡东、密山、虎林生态环境局共组织18个工作组共计53人分区域进行清查,已检查中小型医疗机构160家,其中27家私人诊所未开业,发放《鸡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紧急通知》133份。
双鸭山
1月27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垦区红兴隆管局红兴隆中心医院的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理及医疗废水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产生的医疗废物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密切配合,拟定具体运送时间并错开交通高峰,规划好院区内运送路线避开人口稠密地区,并做好相关人员卫生防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大消毒药剂投用量,延长消毒工段运行时间,加密水质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情况。
绥化
1月24日至27日,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省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后,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局和环境技术保障中心对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和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进行检查,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针对疫情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每个环节正常运行。截止27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检查医院35家,检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一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做出整改。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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