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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公开招标

时间:2020-01-13 11:11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陈伟浩

中国固废网获悉,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沈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及储料车间、必要办公区、排水工程、电气 工程、消防工程、供暖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为厂房及储料车间 28690 平方米,办公楼面积 6412 平米, 收发室 50 平方米。

项目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包含部分设备购置及安装内容;项目运行后,设计能力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4000 吨/天),项目最低年处理量暂定70万吨( 2800吨/天);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项目单位将负责 40-45 公里半径范围内的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建筑垃圾收运成本不在本项目中体现。

项目资本构成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1310万元,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特许经营者出资,来源于社会资本金。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30年,建设期1年,特许经营期29年。

合作方式内容:

(1) 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合作期 30 年,建设工期为 1 年, 特许经营期 29 年。

特许经营权未经政府同意不得转让;项 目提前终止或合作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项目所属设施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政府鼓励项目通过商业开发、循环利用等方式增加特许经营权外收益。本项目设调价机制,由行业 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对测算依据进行审定,调整周期为每年一次,如因突发事件或协议约定确需调整,可启动临时调价机制。

(2) 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进行本项目优化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取得运营维护期服务费的特许经营权利。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在维持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无偿、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3) 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辽宁省、沈阳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特许经营范围:以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服务半径在40-50km范围内,涉及到和平区、铁西区、大东区、沈河区、皇姑区、浑南区(部分地区)、沈北地区、于洪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pdf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海韵广场B座26楼2610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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