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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2600元/吨,泰州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

时间:2019-07-17 11:36

来源:中国固废网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供应商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不参加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扣减以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记录分。

(4)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邮箱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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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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