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1 11:2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程云
投标人在国内具有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处理)的投资和运营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并进入运营期为准,需提供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运营证明材料(该项至少提供以下一种:环保验收证明、垃圾处理费结算凭据、电费结算凭据、业主出具的进入运营期的证明);
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自有业绩,即投标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法定数量,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休息),在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表,按项如实填写该表(不能缺项),填写完毕后发送招标文件获取表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后发送招标文件获取表的不予受理),并打电话告知(0468-3358827)。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招标文件获取表达到法定数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七、投标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8时30分-9时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时整。
九、投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号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媒介:
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gggzyjyw.org.cn/)发布。
十一、联系方法:
招标人: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鹤岗市北红旗路良种站
联系人:孟祥龙、郭运海
联系电话:0468-3357716、0468-3357909
采购代理机构: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青、井春玲
邮政编码:154101
电话:0468-3358827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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